新娱乐在线
主页 > 国内新闻 > 湖南新闻

湖南省内非户籍地居住30天以上要办居住证

发布时间:2016-03-23 02:36:06

红网长沙3月2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梁美兰)离开户口管辖区到湖南各地拟居住30日以上但不迁移户口的,应当办理居住登记。3月21日,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实际居住人口”?根据《规定》,是指在本省一定行政区域连续居住30日以上的人员。本省户籍人员离开户口管辖区到本省其他地方居住、非本省户籍人员来本省居住,拟居住30日以上但不迁移户口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居住登记。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申领居住证。

同时,居住证持有人依据国家和本省规定,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规定》要求,省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以人口基础信息库为基础,建立覆盖全省的实际居住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实际居住人口信息共享。

《规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等负责登记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工作中掌握的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违法提供查询、使用。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泄露或者违法提供查询、使用实际居住人口信息的,处以1000元罚款;出售实际居住人口信息,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处以违法所得的3倍、最高3万元罚款;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依法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上一篇:维汉青年联手 再救落水女子
  • 下一篇:本周降水前多后少明起雨水减弱气温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