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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6-04-01 09:10:56

原标题:甘肃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中国甘肃网4月1日讯据甘肃日报报道 (记者 宜秀萍) 记者3月30日从省食药监局获悉,从4月1日起至10月31日,我省将开展为期半年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为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管理药品、挂靠走票行为、药品流通终端、虚假药品广告等。

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私切滥制、染色增重、硫磺过度熏蒸等突出问题,以及不按规定索取合法票据、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书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监督各级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储存等行为,严厉查处从非法渠道购买中药饮片、擅自加工药材冒充中药饮片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特殊管理药品,重点整治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非法渠道购销、超范围经营以及不按规定储存、运输、安全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买卖特殊药品的行为,规范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销行为。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通过出租出借转让证照、票据、虚开发票、不开发票、伪造回款收据等以及设立多套计算机系统,通过挂靠、走票等违法违规手段,致使不明来源药品进入药品流通渠道的行为。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等为重点单位,对全省药品流通终端的医疗机构、经营企业进行全面、彻底大排查。严厉查处药品流通终端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购进、销售使用过期药品、不按规范要求储存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流通终端药品渠道合法质量安全,实现全省无过期药品的目标。加强与通信、公安、邮政等部门的协作,整治未经审查核准非法发布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互联网非法宣传以及通过邮政、快递等渠道寄递药品的违法行为。

省食药监局要求,对专项整治中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立案查处,一律予以公开曝光;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增值税票据造假的,一律移交税务部门核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案件查处工作不到位的,将加大问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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